新加坡——新加坡提出了一项新法律,禁止在选举期间发布深度造假内容,包括候选人的音频、视频和视听材料。
该法案于周一提交议会,提议禁止发布数字生成或操纵的在线选举广告(OEA),从发布选举令状到投票日投票结束。
该共和国数字发展和信息部(MDDI)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一禁令仅适用于描绘竞选候选人的OEA。”
由MDDI提出的选举(网络广告的完整性)(修正案)法案将修订1954年国会选举法(PEA)和1991年总统选举法(PrEA)。
OEA是指可以从互联网上获取的任何信息或材料,这些信息或材料可以合理地被视为促进或提高任何政党、候选人或候选人团体的地位。
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候选人可要求选举主任覆核可能违反禁令的内容,并发出改正指示。
根据《选举管理条例》和《选举管理条例》的规定,候选人在索取受质疑的内容时故意作出虚假或误导性声明,属违法行为,可被罚款或取消选举。
根据拟议的新法律,选举办公室可以向发布此类内容的个人、社交媒体服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发出纠正指示,要求他们删除违规内容,或在选举期间禁止新加坡用户访问此类内容。
不遵守纠正指示可处以罚款或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不遵守规定的社交媒体服务一经定罪,将被处以最高100万新元的罚款,而所有其他社交媒体服务可能被处以最高1000新元的罚款或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该法案将在下次议会会议上提交二读。
与此同时,资讯通讯媒体发展管理局(IMDA)将推出新的业务守则,要求指定的社交媒体服务采取措施,防止和打击滥用数码操控的内容。
IMDA将在未来几个月内与社交媒体合作,制定准则的细节。
MDDI表示:“该法案和拟议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我们选举过程公正性和保护新加坡人免受网络操纵内容侵害的重要步骤。”——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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