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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6:11

灵活的工作安排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吉隆坡——灵活的工作安排可以为员工提供更大的自主权来管理自己的工作日,从而潜在地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教育研究学院专业发展与继续教育系主任诺瓦希扎·阿卜杜勒·瓦哈特教授表示,灵活的工作安排允许员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能力调整工作时间表。

其中一个好处是,它们允许员工根据个人承诺和家庭需求调整自己的时间表,从而减轻与实现工作与生活平衡相关的压力。

“允许员工设定自己的工作时间表可能会更有动力高效地完成任务。这将直接有助于该组织的整体表现,”她告诉马新社。

然而,她强调,良好的管理和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是灵活工作时间成功的关键。

她认为,管理层需要明智地处理在线沟通,并提供合适和足够的支持系统,以便工作人员能够有效地协同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马来西亚工会大会(MTUC)主席Mohd Effendy Abdul Ghani表示,通过适当的规划,沟通和技术采用,灵活的工作安排可以在马来西亚成功实施,以提高生产力和员工福利。

他承认在实施层面存在挑战,例如确保生产力、保持团队协作以及解决客户服务时间等特定行业需求。他表示,鉴于封锁期间的适应情况,在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后的马来西亚实施灵活的工作时间是可行的。

“大流行表明,远程工作对许多角色来说都是可能的和有效的。员工和雇主已经适应了虚拟协作工具,使灵活的工作时间更易于管理。

“某些行业,如科技、金融和专业服务,由于其工作性质,更能适应灵活的工作时间。其他行业,如制造业或医疗保健业,可能面临挑战,但仍可以实施修改后的时间表。”

Mohd Effendy说,在经历了大流行期间的好处之后,许多员工现在更喜欢灵活的工作安排,因此这可能会促使雇主采用并维持灵活的工作时间。

他还赞扬了政府对灵活工作安排的开放态度,因为支持远程办公的政策和指导方针已经出台,这表明政府正在向更灵活的工作选择转变。

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半岛俱乐部雇员联盟(CEUPM)秘书长Rudy Rusly认为,雇主对灵活的工作安排拥有特权,而不仅仅是以请求和许可的形式出现。

他说,劳动部应该定期审查劳动法,在任何修正案和工作规定中优先考虑劳动力的需求,并研究如何使雇佣制度动态适应时代变化,而不是仅仅依赖大企业的利益。

周三,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长Steven Sim表示,根据1955年《就业法》第60P和60Q条,马来西亚工人可以根据工作时间、天数和地点向雇主申请灵活的工作安排。

他说,这样的要求应该在60天内提交给雇主征求反馈,如果被拒绝,雇主必须提供理由。

《1955年就业法》最后一次修订是在2022年,除其他外,其中包括一个与灵活工作安排(第十三章)有关的新章节,以满足在必要情况下的当前需求,例如遏制Covid-19的传播。

该法第60P(1)条规定,雇员可以向雇主申请灵活的工作安排,以改变工作时间、工作天数或工作地点,但须遵守第XII部分或服务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内容。

根据第60Q(1)条,雇员应根据第60P条以书面形式提出灵活工作安排的申请,申请的形式和方式由总干事决定。——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