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全国房屋租赁协会今天要求政府立即颁布《住宅租赁法》,以确保本国业主和租户的权利始终受到保护。
其主席Prakash P. Kalivanan表示,由于缺乏明确的规则和有效的法律渠道(如法庭)来解决有关各方面临的争端,因此该法案是必要的。
“经常发生的情况是房主拒绝退还押金,在合同期内提高租金率,随意终止租期。
“另一方面,租客没有支付规定的租金,未经房主同意就翻新房屋。如果有一个具体的行为,那么业主和租户之间的困惑可以和平解决,而不会产生高昂的成本,”他最近告诉马新社。
此外,他还建议,为规制民宿等短期住宅租赁(short- rentals),制定特别法,使政府对短期租赁有明确的规定,并为房主提供有效的登记和许可。
普拉卡什说,人们发现有些人民住房项目(PPR)的业主把房子出租给外国人,因为他们愿意支付高昂的租金。
他说:“房子里塞满了尽可能多的人,造成了一种不利的气氛,房屋受损,电梯受损,住房周围的社会问题。”
他还要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对利用政府补贴建造的住宅,制定规章制度,禁止再出租给他人,因为这违反了当初为B40群体提供住房的补贴销售政策。
以前,租户和住宅业主的权利是通过1950年的《合同法》来保护的,这是一般性的,而不是全面的。
旨在保障租户和业主权益的《住宅租赁条例草案》预计将于今年提交国会。
据报道,《住宅租赁法》为租户和业主提供了更全面的保护,不再需要通过漫长而复杂的法庭程序来解决租户和业主之间的纠纷。——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