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前财政部长敦达因·再努丁要求将他的案件交由另一名会议法院法官审理,该案件涉及未能遵守通知申报豪华汽车、公司和财产等资产。
副检控官罗建豪今日在法官阿祖拉·阿尔维的聆讯中得知此事,他表示控方需要时间回应有关要求的宣誓书。
“考虑到辩方要求将此案的诉讼程序转移到另一个会议法院,我要求先审理这一申请。辩方没有反对意见。”
达因的律师普拉维拉(M. Puravelan)证实了此事。
Law进一步要求共同审理Daim及其妻子Toh Puan Na 'imah Abdul Khalid将与此案有关的宪法问题提交高等法院的申请。
然而,Azura决定,Daim将案件转移到另一个会议法院的申请将在7月4日首先审理,并为这对夫妇的案件管理设定了相同的日期。
达因于5月7日申请转移案件,理由之一是,Na'imah的案件也在同一名法官面前审理,可能会对他造成不公平和偏见。
1月29日,86岁的达因,也被称为Che Abdul Daim Zainuddin,对未能遵守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MACC)通知的指控表示不认罪,未申报资产,其中包括几辆豪华车,公司和位于吉隆坡,雪兰莪,彭亨州,森美兰州,霹雳州和吉打州的房产。
1月23日,66岁的Na'imah被控一项未遵守反贪会通知的罪名,未申报资产,包括Menara Ilham和吉隆坡和槟城的几处房产。
他们是根据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36(2)条文被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不超过5年监禁和高达10万令吉的罚款。——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