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阿拉姆——一名男子在三年前被判犯有贩毒罪,昨天被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鞭刑15下,躲过了死刑。
法官苏珊娜·穆罕默德·赛义德博士在发现辩方未能在案件结束时提出合理怀疑后,对33岁的穆罕默德·伊尔赛德·阿扎作出了判决。
Muhammad Irsyad被指控于2020年2月11日在Hulu Langat市Bandar Baru Bangi的一家餐馆前贩运495.20克大麻。
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的指控,一经定罪,根据同一法令第39(2)条可判处死刑。
早些时候,被告的律师拿督纳兰·辛格(Datuk Naran Singh)呼吁不要判处他的当事人死刑,因为他年轻,有妻子和年幼的孩子。
“虽然法院可以自由裁量量刑,但必须以案件的事实为依据。
"考虑到毒品的种类或重量,由于这是他的第一次犯罪,判处死刑是不合理的;这将是不合逻辑的。”
然而,副检察官Mohammed Heikal Ismail反对这样做,理由是重刑会对社会造成威慑。——马来西亚